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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重大新兴产业基地 至少支持3000万
来源日期: 2018年04月17日12时02分 信息来源: 中安在线近日,《合肥市支持“三重一创”建设若干政策》经合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正式印发。江淮晨报记者获悉,合肥市将设立市“三重一创”建设专项引导资金,用于支持合肥市“三重一创”建设。从现在起的3年内,合肥市将对新认定的市级重大新兴产业基地,每个至少支持3000万元。
新认定的基地每年至少支持3000万元
从现在起的未来三年内,合肥市将对新认定的市级重大新兴产业基地,每个给予不少于3000万元的资金支持,每年总资金不超过2亿元。
对已认定的市级重大新兴产业基地,每年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基地进行综合评估。其中:评估得分85分及以上的,奖励3000万元;评估得分75分及以上、85分以下的,奖励2000万元;评估得分65分及以上、75分以下的,奖励1000万元;评估得分65分以下的,不予奖励;连续2年评估得分60分以下的,予以摘牌。
为支持重大新兴产业工程建设,对市级重大新兴产业工程购置研发、生产设备,合肥市也将给予补助,补助比例为设备购置金额的10%,补助不超过3000万元。对市级重大新兴产业专项研制费用,补助比例为年度产品研发、试制(中试)和检验检测实际投入的50%,连续补助不超过3年,累计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
企业销售过2亿元最高补助300万元
在支持企业自主创新方面,合肥市也将会加大投入。一方面,对本市高新技术及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在享受研发投入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基础上,再给予补助。其中,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及以下的,单个企业当年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2亿元(含)的,单个企业当年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年销售收入2亿元以上的,单个企业当年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同时,还将鼓励和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科研团队在肥新建新兴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第三方检验检测平台。每年审核选择一批平台,按实际研发设备购置、研发人员费用、产品、样机试制和检验检测费用的10%给予补助,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机构,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设立非独立法人的研发机构,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新认定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奖励300万元
在支持创新平台建设方面,合肥市将对新认定的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国际联合实验室(研究中心),一次性奖励30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一次性奖励20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一次性奖励100万元。这些创新平台如果表现优异,在国家组织的运行评估中获优秀等次的,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对新认定的省工程(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且运行1年后达到要求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在省组织的运行评估中获优秀等次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企业联合高校院所建立的产业协同创新中心,研发活动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等情况评估获优秀等次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以上奖励资金用于创新平台的研发活动。